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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13    阅读次数:
        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我校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通过市医保审核之后,方可享受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凡不缴纳医保费用的学生将不能享受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请各学院做好缴费的宣传和通知工作。
1、缴费对象: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2015级秋入校新生已完成缴费,如入校时未成功缴费的新生请在本次缴费中完成扣款。
2、缴费金额:
        2016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00.00元/年/人,
3、缴费方式及时间:
由校财务处统一代扣款。
第一次扣款:2015年11月19日
第二次扣款:2015年11月26日
第三次扣款:2015年12月1日(最后一次扣款)
4、注意事项:
        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在与学号相关联的农行卡中于规定时间内存入100.00元,确保能顺利扣款,注意扣款的截止日期,若扣款失败,将视为不参加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即无法享受公费医疗。
        校医院咨询电话:65983824 659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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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